关于学术流动的全球性热潮是建立在着眼于长远的假设之上,认为学术的国际流动是大学国际化的特征,是智力资本的自由迁移,是知识转移对国家创新和竞争的贡献。近期,在上述假设之上,又增添了新的观念,认为学术的国际流动是全球化不可避免的结果,也是学术工作无边界的表现。此外,学术流动能够有效解决发展中能力薄弱问题这一观点一再得到强调。欧盟博洛尼亚宣言提出要克服学术流动的种种障碍,让学生能够获得学习、培训的机会以及相关服务,保障教师、研究者以及管理者在欧洲教学、研究以及培训期间,其法律权利不受到侵害。欧盟委员会就欧洲研究领域的政策进一步强调了合作研究的重要性。事实上,学术流动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这些移民国家中的作用极其显著,成为劳力和智力的重要资源。不过在实践中,学术流动并不普遍,因为在政策制定中,学术流动的两个目标无法同构:目标之一是学术流动在所有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内自由流进或流出;目标之二是加强每个国家自身的学术资本。鉴于各种不平等性,除了美国之外,几乎没有国家能够让这两个目标兼容。
一、学术人员不均匀流动的政策应对
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提供奖学金、薪酬以及工作待遇的形式,吸引博士生、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学者加入到本国研究系统中,或者吸引在国外工作的学术人员返回本国。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选拔性投资拨款项目提升个别研究型大学的科研能力和产出。就如何成功地通过政策吸引移居国外的博士毕业生和研究人员返回本国,从历史上的人才外流到部分人才回流,中国台北的经济模式树立了典范。就毕业生滞留美国的比例居高不下到逐步下降返回本国这一点来看,韩国也可看作典范。新加坡出台政策,通过设立具有全球竞争性的薪金以及研究设施,以吸引国外人才,以打造大学的骨干学术队伍。在许多国家,研究人员的高度流动、跨境经历的重要性以及知识流动的伙伴关系意味着,国家研究人员的流散在战略意义上而言,不再比基于本国的研究人员更加重要。
上述种种意味着,跨境战略还有许多拓展范围。许多在美国工作的外国研究人员缺乏回报其原生国高等教育的途径和方式,因为当研究人员跨境去寻求更好的学术发展机会以及更好的职业前景时,他们在本国的赞誉很难再幸存。目前有一种可能性,即采取双重任命:以美国为主的研究人员在美国的暑假期间,返回他们的原生国效力本国。还有一种形式是,跨国研究团队在美国之外组成,然后又在美国工作——这是美国合作研究项目最普遍的形态。更准确地说,研究的高度流动为所有的国家和大学在全球性知识系统中提供了额外的人力资源和机会。这些可以通过种种名目来进行,譬如,遣返本国项目、短期资助项目、联合聘任以及联合项目等等——像这样的机会,那些具有国内研究能力的国家很愿意接受。
二、国家及全球性的职业结构
有研究者指出,学术职业由三种相互交叉重叠的制度所构成:一是宽泛性的科学制度,该制度由各种学科组成,每一学科延伸出许多跨国的研究,强调学术自治以及学者的流动,培育基于绩效与声望的竞争。二是具体的有关工作、竞争与职业的规则,关涉学术工作根植的一国之政策与文化环境,以及第三种制度,即大学的组织运行——第二与第三种制度是民族的与本土的传统的反映,同时受到普遍性趋势的影响。这些普遍性趋势包括大众化、社会关联意愿、国家的以及与之并行的全球性的变革等(Kaulisch & Enders, 2005)。在上述三种交错影响的因素中,第四种因素正日益重要,即国际化与全球化对学术职业的影响。
尽管因国家与专业而异,或者因动机而有所不同,但学者的流动一直是积极的职业规则。少数研究者有相当多的机会被许多国家授予专家和学术荣誉。尽管这些研究者的薪金和职业结构在不同地区而有所差异,但是,在研究水平以及全球性竞争对国家体系日益重要的背景下,他们正在形成全球性劳动力。还有许多大学教师他们在本国有自己的职位,利用跨境的经历(大多是通过境外博士、博士后或短期访问的形式)来提升自己在本国的职位。第三种情况是,大学教师群体比起那些有出国经历的而言,学术流动的机会更少。由于国内工作条件、社会或文化的封闭性等等限制,这类大学教师不可能形成卖方市场,相比起那些精英研究者而言,他们没有多少学术流动的潜力。
(本文来源:里瑟琦智库 高桂娟编译自HigherEducationto 2030, Volume 2, Globalization by Centre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andInnovation, OECD.)